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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 督察组移交的第八批、第九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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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雀直播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20:38:48 1

  现将《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八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20180400,鹿泉区十里画廊北侧河北军存搅拌站南侧1公里处的福威搅拌站,搅拌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夜间装卸砂石料过程中噪声扰民;果岭湾小区24号楼2单元104卖早点炸油条,油烟直排楼道,异味气体扰民严重。

  1.关于“鹿泉区十里画廊北侧河北军存搅拌站南侧1公里处的福威搅拌站,搅拌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夜间装卸砂石料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

  经初步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河北军存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鹿泉区分公司,位于获鹿镇北海山村东,负责人杜连文,从事混凝土生产。该项目环评估文件于2016年10月24日经鹿泉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鹿环备〔2016〕0106B),2017年6月17日经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鹿环验〔2017〕25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185-0284-17。

  2018年10月24日夜间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搅拌过程置于搅拌楼内,搅拌机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装卸砂石料工序位于原料密闭大棚内,距最近敏感点为400m处的东辛庄村;搅拌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噪声产生;进出车辆偶尔有鸣笛声音。

  整改情况:一是区环保分局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厂区无组织、主机排放口粉尘及厂界噪声做全面监测,下步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作出处理。二是区环保分局和获鹿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加大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察觉缺陷,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三是2018年10月25日,区环保分局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及时清扫喷洒路面,保持卫生整洁。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约谈要求执行。

  经初步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河北福威建材有限公司鹿泉分公司,位于鹿泉区南新城村西,法定代表人刘泉辛,2016年3月23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区环保局备案(鹿环备〔2016〕0000005号),2016年 4月1 日通过区环保局验收(鹿环验〔2016〕16号),2016年4月5日核发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4月5日至2021年4月4日。

  10月25日区环保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有两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搅拌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装卸砂石料在10000平米全封闭料棚内操作,料棚顶部设置了喷淋降尘装置;石子落料在密闭空间,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筒仓顶部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现场检查时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一台洒水车正在洒水作业,运输车辆经清理洗涤设施冲洗后出行,搅拌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噪声产生,进出车辆偶尔有鸣笛声音。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5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粉尘、噪声做监督监测,下步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作出处理。二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及时清扫喷洒路面,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三是区环保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企业检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察觉缺陷,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关于“果岭湾小区24号楼2单元104卖早点炸油条,油烟直排楼道,异味气体扰民严重”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10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查,一居民在果岭湾小区24号楼2单元104室卖早点炸油条,有异味产生。在此基础上,又在小区23号楼3单元102和26号楼下排查出同类经营户2家。

  整改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责令3家经营户立马停止在居民楼内从事餐饮经营行为。10月25日已全部取缔到位。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察觉缺陷,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二、受理编号D20180401,上庄镇小宋楼村西河道旁无名石板雕刻厂,粉尘污染严重;大宋楼村西南角加工电机厂、涂料厂无环保手续,夜间偷偷生产,噪音扰民;新新家园小区景观水系,水体污染严重,有异味,长期无人清理,污染大气环境。

  经初步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企业为石家庄天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村西,法定代表人郄庆海,该项目于2012年9月11日经鹿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鹿环评〔2012〕150)2017年11月13日通过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号PWX—130185—0466—18。

  2018年10月24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全线停产,搅拌机配备布袋除尘器,焊接烟尘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根据公司生产工艺,生产时有粉尘产生。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5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督性监测,下步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作出处理。二是区环保分局和上庄镇政府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噪声产生。三是区环保分局和上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关于“大宋楼村西南角加工电机厂、涂料厂无环保手续,夜间偷偷生产,噪音扰民”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10月25日上庄镇政府现场核查恒伟电机厂,该厂位于大宋楼村西南角,负责人李佳欢,没有环保手续。

  在接到本次举报之前,10月22日上庄镇政府已拆除涂料厂。10月25日现场核查,该涂料厂已拆除设备,清理到位,没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25日上庄镇政府和区电力公司已对恒伟电机厂实施断电停产,10月28日前三清到位。二是区环保分局和上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企业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关于“新新家园小区景观水系,水体污染严重,有异味,长期无人清理,污染大气环境”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10月25日,区上庄镇政府现场核查,新新家园小区位于上庄镇裕华路南侧,景观水系建于该小区东部,有喷泉和水道组成,正常使用时水流由北向南流动,通过设置在景观水系南侧的水泵实现循环,形成活水体,全长约100米。今年年初小区自备水井关停,景观水体无供给水源,导致废弃,南侧形成死水坑,致使产生异味。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5日上庄镇政府立即对水道漂浮物进行了彻底清理。下步上庄村委会拟定方案,彻底清理该区域,不再作为景观水系,协调景观水体供给水源,继续保持水体景观继续使用。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进行研究,待放案确定后,马上组织实施。二是上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区域环境管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受理编号DX201800997,鹿泉区寺家庄镇南龙贵村铸钢厂,生产过程中噪音严重扰民;鹿泉区高庄油库附近有一个汽车销售中转站,汽车行驶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经初步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所称寺家庄镇南龙贵村铸钢厂实际为石家庄市鹿泉区祥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寺家庄镇南龙贵村西南,法定代表人刘增月,从事阀门制造与加工生产。

  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0日经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鹿环备〔2016〕0322B),2017年5月4日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鹿环监验(20〔2017〕134号),排污许可证号PWX-130185-0233-17。

  2018年10月25日上午区环保分局和寺家庄镇政府对现场检查,该公司中频电炉已拆除移位,机加工车间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噪声产生。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5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下步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作出处理。二是区环保分局和寺家庄镇政府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噪声产生。三是区环保分局和寺家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关于“鹿泉区高庄油库附近有一个汽车销售中转站,汽车行驶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10月25日上午获鹿镇政府对高庄油库周边高庄村、北新城村和东马庄村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油库附近存在汽车销售中转站。

  整改情况:一是获鹿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四、受理编号DX201801044,新华区学府路191号附近道路施工,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导致附近道路扬尘严重。

  该举报问题交办由新华区政府处理,后经核实,该路段属于鹿泉区,举报问题属实。

  10月25日大河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举报扬尘路段位于五七路经济学院至鹿泉养护界,大约3000米,由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路面维修施工,现场混凝土路面已铺设,当天洒水车故障未采取洒水治尘措施,道路两侧是耕地和果园,并有进出入附近村的路口,施工场地无围挡。

  整改情况:一是大河镇政府对施工方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发停工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洒水、围挡等抑尘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该公司已采取洒水措施,11月2日前完成围挡。二是大河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现将《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九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20180411,鹿泉区铜冶镇依山花园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下区物业砍伐小区树木,占用绿地建停车位,小区内生活污水管道损坏,致使污水无法排出,有异味;南张庄村附近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噪音扰民。

  关于“鹿泉区铜冶镇依山花园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小区物业砍伐小区树木,占用绿地建停车位,小区内生活污水管道损坏,致使污水无法排出,有异味”问题。

  经查,本次举报问题不属实。该举报件为重复举报案件,已于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十七批移交群众举报案件后,完成整改。

  1.关于“依山花园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10月26日经铜冶镇政府核查,该小区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早上4-5点清运垃圾,日产日清。

  2.关于“物业擅自砍伐树木”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该问题已于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七批移交群众举报案件后完成整改。当时处理情况为“2018年6月7日区林业局对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是给予依山花园物业涉案林木价值3倍的行政罚款540元。二是责令该单位在2018年6月8日前补种滥伐林木5倍(30株)的林木。该物业已履行行政处罚内容,缴纳罚款,补种林木,完成整改”。接到本次重复举报后,10月26日经区林业局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小区存在破坏林木行为。

  3.关于“占用绿地建停车位”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该物业只是清理了原绿化带内的垃圾、私搭乱建、小菜园等,没有占用绿地建停车位。

  4.关于“小区内生活污水管道损坏,致使污水无法排出,有异味”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10月26日铜冶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小区内污水管道未损坏,生活污水经管网,最终排入石家庄市西部上庄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未发现异味。

  整改情况:一是铜冶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督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宣传,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10月26日上午,区环保分局和铜冶镇政府,对南张庄村及周边的李家庄村、耿家庄村和青银高速两侧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建筑施工工地。

  整改情况:一是区环保分局和铜冶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二是举一反三,继续开展排查,扩大排查范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噪声污染隐患。

  二、受理编号DX201801100,鹿泉区黄壁庄镇沿村杨忠义机械厂,生产过程中喷漆废气直排,污染大气环境;李村镇东逢泰新型轻质隔墙板厂,无环保设备,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1.关于“鹿泉区黄壁庄镇沿村杨忠义机械厂,生产过程中喷漆废气直排,污染大气环境”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杨忠义机械厂全称河北融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黄壁庄镇沿村村西,法定代表人杨殿荣,从事机械配件生产。2017年10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网上备案(备案号32,2018年6月15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补充和完善,重新在网上备案(备案号288)。

  10月26日区环保分局和黄壁庄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喷漆设备,没有喷漆痕迹,未发现有产生气味环节。在检查该企业基础上,又对周边进行了排查,也未发现异味。

  整改情况:一是区环保分局和黄壁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企业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环境违法力度。二是举一反三,继续开展排查,扩大排查范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异味污染隐患。

  2.关于“李村镇东逢泰新型轻质隔墙板厂,无环保设备,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初步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鹿泉区逢泰新型轻质隔热墙板厂,位于李村镇李村村东,法定代表人飞,从事轻质隔热墙板生产。该项目2016年10月经区环保局备案(鹿环备〔2016〕0123B),2017年6月13日通过区环保局验收(鹿环监验〔2016〕192号)。

  10月26日区环保分局和李村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搅拌机、上料口配备水喷淋环保治理设施;生产物料采取棚化和移动式雾炮机防扬尘措施;水泥仓排气口安装水浴除尘设施,厂区及主干道洒水抑尘。根据其生产的基本工艺,该厂生产时有粉尘及噪声产生。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在该厂恢复生产后,区环保分局将对该厂粉尘、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作出处理。二是区环保分局和李村镇政府督促该厂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三是区环保分局和李村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企业监管,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察觉缺陷,立行立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受理编号DX2018001101,鹿泉区海山大街电信营业厅附近集贸市场胡小区里面,垃圾随意堆放,无人清理;鹿泉监狱家属院的东南角有一处小型废品收购站,废品随意堆放,刺鼻气体扰民。

  1.关于“鹿泉区海山大街电信营业厅附近集贸市场胡同小区里面,垃圾随意堆放,无人清理”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10月26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获鹿镇政府现场核查,在鹿泉区海山大街电信营业厅西侧集贸市场胡同小区里面,堆存在分类垃圾箱外生活垃圾约2立方米。

  整改情况:一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获鹿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10月26日上午已清理完毕。二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获鹿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察觉缺陷,立行立改,消除垃圾污染隐患。

  2.关于“鹿泉监狱家属院的东南角有一处小型废品收购站,废品随意堆放,刺鼻气体扰民”问题。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8年10月26日上午,区环保分局和获鹿镇政府对鹿泉监狱家属院及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废品收购站,未发现异味排放。在此基础上,又通过走访附近居民,也未提供废品收购站排放异味相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区环保分局和获鹿镇政府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和属地管理,加强监管。二是举一反三,继续进行排查,扩大排查范围,察觉缺陷,立行立改,彻底消除异味污染隐患。